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其背后的“挖矿”活动更是成为热议焦点,虚拟货币挖矿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之一,在早期曾被视为新兴产业的代表,但其高能耗、金融风险以及对金融秩序的潜在冲击,逐渐引起了各国监管机构的高度警惕,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的核心部门,在虚拟货币挖矿监管方面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一系列举措深刻体现了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竞争解决复杂数学问题,以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显著的特性:能耗巨大,挖矿设备消耗电力惊人,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相悖,不利于绿色低碳发展;资源浪费,大量高性能计算硬件被投入挖矿,挤占了其他科技创新领域的资源;金融风险隐患突出,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投机氛围浓厚,容易引发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对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普通民众构成威胁;对货币政策与金融秩序的潜在干扰,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跨境特性可能被用于规避监管,冲击国家货币主权和金融管理秩序。
面对虚拟货币挖矿带来的诸多挑战,人民银行始终秉持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履行其维护金融稳定的核心职能,人民银行的监管思路和行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
明确政策导向,坚决防范风险: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多次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政策态度从早期的默许或观望,逐步转变为明确的禁止和清退,特别是2021年9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挖矿活动也被列为淘汰类产业,要求各地坚决淘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
协同多方力量,强化监管执行: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严禁其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联合地方政府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切断其电力供应,禁止新建挖矿项目,逐步清退存量挖矿,有效遏制了挖矿活动的无序蔓延。
-
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人民银行深刻认识到虚拟货币投机炒作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潜在危害,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虚拟货币的本质和风险,自觉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对于涉及虚拟货币的违法犯罪行为,人民银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
引导区块链技术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在否定虚拟货币挖矿负面影响的同时,也积极肯定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等领域应用的价值,我国央行数字货币(e-CNY)的研发和试点,就是区块链技术合法合规应用的重要体现,人民银行致力于推动区块链技术的自主创新和规范应用,使其服务于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而非成为投机炒作和洗钱犯罪的工具。
人民银行对虚拟货币挖矿的严格监管,并非对技术创新的扼杀,而是对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责任担当,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技术创新与风险监管需要平衡,人民银行将继续履行其法定职责,密切关注虚拟货币发展态势,完善监管框架,提升监管效能,坚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安全、有序的金融环境,也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提升金融素养,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共同守护好“钱袋子”,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长治久安。